关于省医保参保职工报送医疗费现金报销材料的通知
全校省医保参保职工:
近期,由于陕西省和杨凌示范区医保系统升级,导致学校省医保参保职工看病购药无法正常刷卡结算。为了确保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经与省医保中心协商,拟对系统未恢复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实行现金报销,现将报送现金报销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
二、现金报销流程
可以报销的医疗类型 |
门诊特殊慢性病 门诊特检特治 |
住院 |
门诊抢救 |
||
2021年11月10日前异地平台恢复 |
2021年11月10日前异地平台未恢复 |
2021年11月10日前异地平台恢复 |
2021年11月10日前异地平台未恢复 |
||
杨凌常住职工 |
请按后续通知要求持2021年9月17日之后在校医院购买的慢病、特检发票在校医院进行退费、重新按慢病结算。 |
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2021年9月17日--2021年11月9日之间在校医院、示范区医院取得的慢病、特检、特治发票及相关材料交送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
请将未结算的住院费用在就诊医院进行医保登记、结算。 |
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在定点医疗机构取得的住院发票及其他相关材料(出院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之前,包括11月9日)交送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
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门诊抢救报销条件的发票(费用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及其他相关材料交送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
咸阳常住职工(2019年8月以前办理了咸阳常住手续的职工) |
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异地平台暂停之后--2021年11月9日之间在咸阳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的慢病、特检、特治发票及其他相关材料交送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
||||
其他异地备案职工(包括2019年8月以后办理咸阳备案的职工) |
请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将2021年度所有在备案地发生的符合报销条件的慢病、特检、特治材料(费用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交送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
请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将未能在医院直接挂账(直接享受报销)的住院票据以及相关材料(出院日期在2021年11月9日之前,包括11月9日)交送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
|||
其他未办理异地备案职工 |
请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将未能在医院直接挂账(直接享受报销)的住院票据以及相关材料(出院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之前,包括11月9日)交送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
||||
三、现金报销材料
1.门诊紧急抢救:凡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改变者,属紧急抢救范围。
报销材料:门诊急救病历、发票报销联、费用明细清单、相关检查报告单、转住院的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2.因公出差﹑学习﹑探亲的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发生的住院费用
报销材料:发票报销联、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长期,临时医嘱)、就诊医院等级证明、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未挂账结算的住院费用(由于各类原因无法在医院进行住院医保登记,导致出院时不能进行实时结算的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住院费用)
报销材料:发票报销联、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长期,临时医嘱)、就诊医院等级证明、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4.门诊特殊慢性病
报销材料:发票报销联,慢性病专用证复印件,处方(中药)、购药明细单(如发票内容不够完整),化验检查费提供化验检查报告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特殊检查
报销材料:发票报销联,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6.特殊治疗
(1)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
报销材料:发票报销联,处方,透析明细记录单,治疗方案,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2)恶性肿瘤放化疗
报销材料:发票报销联,处方,治疗方案,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3)肾移植口服抗排异药
报销材料:发票报销联,处方,治疗方案,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21年11月10日前无法结束治疗的住院患者,请在11月9日当天办理一次出院手续。11月10日重新办理新的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时系统可以实时结算的,予以实时结算;系统无法实时结算的,按现金报销规定准备材料,11月30日之前交送医院医保办。
2. 2021年11月10日前无法结束治疗的门诊抢救患者,请家属及时联系医保办进行登记。
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疗费的报销工作,请大家务必提前准备好报销需要的所有材料,逾期未交者,后果自负。
医疗费报销事关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及时将该通知转发本单位职工,以便按期完成报销。
医保办咨询电话:029-8709206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