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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期间我校参保师生就医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0 |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医保平台上线工作的要求和陕西省医保局、杨凌示范区医保局、杨陵区医保局公告,现就近期医保切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期间我校参保师生有关业务办理情况通告如下。

一、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含研究生)

1.老生(已缴纳2021年度杨陵区大学生医保的学生)业务办理

9月20日零点至9月29日8时(以系统调试正常的时点为准):

a.普通门诊:在校医院不能使用社保卡(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享受报销)。符合报销条件的普通门诊事件先全额自费,系统调试正常后,交材料到校医院医保办进行现金报销。

b.住院:在校医院或示范区医院住院无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入院登记和出院医保结算,建议等系统调试正常后在就诊医院医保办补办医保登记和医保结算手续。在区外住院的同学请在确定住院医院后联系医保办,根据情况办理已医保相关手续。

c.门诊其他情况:符合大学生医保报销条件的门诊其他情况(非“普通门诊”)报销方法不变。

2.新生(新参加2022年度杨陵区大学生医保的学生)业务办理

在参保工作完成之前,暂时不能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若已缴费新生发生符合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或门诊其他情况(非“普通门诊”),请和校医院医保办联系。

二、参加省医保的教职工

自9月17日零点至9月29日8时(以系统调试正常的时点为准):

a.普通门诊:在杨凌定点医院和药店无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无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b.住院:在杨凌定点医院无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入院医保登记和出院医保结算,建议在9月29日或系统调试正常后在就诊医院医保办补办医保登记和医保结算手续。若在系统调试正常前需要转院至西安,转院前的这次住院需全额自费结算,过后将材料递交校医院医保办进行现金报销。在西安住院不受影响。

c.门诊特殊慢性病:在校医院或示范区医院无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享受报销),且无明确报销流程,建议教职工避开这段时间,待系统调试正常后,通过医保慢病系统购买慢病药品进行结算,享受报销。在西安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慢病药品不受影响。

d.门诊特检特治:在杨凌定点医院无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享受报销)。若发生符合报销条件的门诊特检特治,先全额自费,过后将相关材料递交校医院医保办进行现金报销。

三、参加杨凌示范区医保的教职工

9月20日零点至9月29日8时(以系统调试正常的时点为准):

a.普通门诊:在杨凌定点医院和药店无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无法使用个人账户)。

b.住院:在杨凌定点医院无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入院登记和出院医保结算,建议在9月29日或系统调试正常后在就诊医院医保办补办医保登记和医保结算手续。若在系统调试正常前需要转院至西安,请与示范区医保经办中心进行联系咨询(电话:87036914)。

c.门诊特殊慢性病:在杨凌定点医院无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享受报销),且无明确报销流程,建议避开这段时间,待系统调试正常后,通过医保慢病系统购买慢病药品进行结算,享受报销。

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87092062(职工);87092879(学生)。


附件:

1.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全省异地就医系统业务办理的通知》

2.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有关事项的公告》

3.杨陵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期间医保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医院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