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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常规疫苗接种和为我校幼儿园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疫苗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1-22 | 阅读次数:

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及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尽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1月23-25日(本周二至周四)为我校南北幼儿园3-11岁儿童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期间常规疫苗接种及儿童保健工作暂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接种时间

11月23日、24日、25日(本周二至周四),具体接种时间,请各位家长与幼儿园联系。

2.接种对象

南北校区幼儿园3-11岁儿童。

3.接种地点

中心医院预防保健科(水保所对面)。


附件: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相关内容告知


校医院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前相关内容告知

儿童接种前注意事项

1)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疫苗需监护人(父母)全程陪同,签订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2)家长知晓自己和孩子的身份证号(可关注公众号健康陕西公众服务,提前给孩子注册信息,具体见后面说明),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穿宽松衣服。

3)接种现场,监护人(父母)要将孩子的健康状况、接种疫苗的禁忌及疾病史等如实告知预检医生。

4)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

5)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建议进行检测核酸。

6)儿童及监护人全程佩戴口罩。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接种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至少间隔14天以上。

具体以预检医生预检结果为准

需要提前在家登记信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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