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特殊慢性病复审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0-20 | 阅读次数:
我校西安市医保参保职工:
根据西安市医保局要求,参加西安市医保、且已鉴定通过满两年的指定慢病职工,需提交复审材料至校医院医保办。
一、需复审慢病病种范围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癫痫、肺结核活动期、耐药性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甲状腺功能异常。
二、提交复审材料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2月18日。
三、复审所需材料
1.一年内二次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
2.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
3.继续用药治疗证明(如用药处方)。
联系电话:87092062
医 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