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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诊特殊慢性病复审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0-20 | 阅读次数:

我校西安市医保参保职工:

根据西安市医保局要求,参加西安市医保、且已鉴定通过满两年的指定慢病职工,需提交复审材料至校医院医保办。

一、需复审慢病病种范围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癫痫、肺结核活动期、耐药性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甲状腺功能异常。 

二、提交复审材料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2月18日。

三、复审所需材料

1.一年内二次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

2.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

3.继续用药治疗证明(如用药处方)。


联系电话:87092062

医 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