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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1-11 | 阅读次数:

全校师生及社区居民:

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防控水平,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校医院自11月12日起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疫苗选择:灭活疫苗(中生北京生物、北京科兴中维)

2.接种对象:2021年5月1日前完成基础两针次接种的人群。

3.接种时间:11月12日起每周一、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接种地点:校医院预防保健科(水保所对面)

温馨提示:由于接种场地受限,本次接种实行现场排队、限量接种的原则,每日不超过500人次,请大家根据工作合理安排。


医 院

2021年11月10日



附:

接种前注意事项和疫苗接种禁忌症

接种前注意事项告知:

1.接种前需通过“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号查看自己第二针次接种时间,符合接种要求,再前来接种。

2.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应穿宽松衣物。

3.如第一针或第二针出现过敏反应,作为禁忌对象不建议接种加强针。

4.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建议进行核酸检测。

5.全程佩戴口罩。

6.新冠疫苗“加强针”采取知情、自愿接种原则。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人群应尽快加强免疫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在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接种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至少间隔14天以上;

6.妊娠期妇女。